关于开展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一般程序查办,于2019年1月1日以后立案,2019年11月30日前结案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采取各县市区自查推荐和市局集中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并择优推荐3—5卷案情相对复杂的行政处罚案卷,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推荐1卷。
三、时间安排
12月17日前,各县市区组织自查、推荐参评案卷,并将参评案卷的复制卷报送市局法规科。市局将组织集中评查,择优评出市级优秀案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积极组织,认真推荐,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参评。
(二)严格规范报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案卷。报送案卷时,应对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填写《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附件1),准确注明每个案卷的处罚机关、承办机构和办案人员等信息。同时,对今年以来全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梳理,填写《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目录》(附件2),随推荐案卷一同报送。
(三)禁止弄虚作假。凡报送的案卷,应当是原始案卷的复制卷,不得再加工或改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黄健,姜宁
联系电话:6250145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附件:1.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
2.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