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06 10: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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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烟办发电〔2020〕87号)《关于印发〈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及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一看是否违反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规定,有无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限向企业征收费用的行为;二看有无设立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允许使用保函、保险等方式代替的保证金有无限制、拒绝使用等行为;三看有无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问题;四看有无违法违规依托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行为;五看有无借公共活动及其他名义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等行为;六看有无强制占用企业财物、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等行为;七看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和阻碍会员退会,不规范收取会费、赞助费、中介费、咨询服务费、评比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费等问题。

(二)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等问题。一看有无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变相或隐性设置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认定职业资格;二看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是否存在与就业创业挂钩的行为;三看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利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发证,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等问题;四看行业协会商会在自行举办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中,是否征得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有无违规冠以“山东省”“山东”“齐鲁”“全省”“烟台市”“烟台”“全市”等字样;五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有无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违规开展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等问题。一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按规定报批;二看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三看有无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四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财务支出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五看是否认真落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的要求,有无开展对推动工作失去实际意义或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评比达标表彰。

(四)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等问题。一看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是否全面取消,是否依然存在利益链条;二是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有无完全剥离,是否存在“只脱责任不脱利益、不脱业务”等问题;三看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职责交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承担;四看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将自身承担的经费转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承担,继而转嫁市场主体承担,进行违规收费;五看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六看有无在行业协会商会报销财务支出款项,或向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借款;七看有无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辞职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等情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兼职的,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有无存在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获得其他额外利益和领取各种名目补贴等情形;八看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有无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有效监管;九看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有效发挥作用。

(五)涉企审批执法服务中“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一看有无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加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二看有无在涉企服务中无理刁难、索要好处等行为;三看有无要求企业帮助其亲朋好友安排就业岗位等问题;四看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向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牟利等行为。

(六)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不到位等问题。一看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无衔接不畅的问题;二看便捷企业开办经营措施和“照后减证”有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看有无随意设置办事门槛,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不到位的问题;四看政务服务大厅有无存在许可事项不集中、窗口管理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五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置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要件,是否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或变相收费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自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全面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形成书面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台帐(见附件)。

(二)群众企业访查。可通过组织企业家座谈、电话回访、办事企业现场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企业群众对涉企服务违规问题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查自纠。

(三)专项重点检查。根据各县市区、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自查情况和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局将对涉企服务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也是严肃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标准、时限、责任,确保查清、纠准、改到位、全覆盖。为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以陈洪军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科牵头,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排查整改。要把涉企服务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着力抓紧抓好。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排查,排查整治要深入彻底,确保不留任何死角,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排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问题整改上升到制度层面,将好的整改措施固化成制度规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台帐》,请于8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联系人:金鹏、黄健,联系电话:6250145

电子信箱:ytsnyjzcfgk@yt.shandong.cn

附件: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5日

关于开展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涉企服务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台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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