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山东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15版),经审查,烟台博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SP要求,准予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名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 9月4日
附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