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15:5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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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4年4月29日9时至16时。

(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烟台市福山区港城西大街26号)行政楼人事处206室。

三、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招聘简章》附件3《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13条,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须提供原件的材料包括:

1.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

2.填写完整的《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章》附件2);

3.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简章》附件4);

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4月7日以前取得)。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5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也可在体检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报考具有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参考《简章》附件6式样)、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涉及到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到招聘简章中下载,详见网址:https://nongye.yantai.gov.cn/art/2024/3/28/art_20514_2920069.html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烟台市福山区港城西大街26号)行政楼人事处206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

(四)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535-5528837;15589532767。

附件: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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