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台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市巾帼典型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组织评审等程序,拟推荐赵玲玲申报全市巾帼个人典型。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局机关纪委或市农科院科研处反映。
联系电话:5528827
烟台市农科院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