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日期:2026-09-18 14:52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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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26〕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山东省“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根据《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到2030年,全省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能力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然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治理,应急指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数智化水平大幅提高。

二、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

强化协同,健全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以实战标准建强各级应急指挥部,构建平时“大安全”防控和灾时“大应急”处置的联动格局,全面提升应急指挥效能。

(一)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军地间、条块间协同,细化应急指挥部与各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等主体的职责定位,完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指挥责任体系。优化各项协同联动流程,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响应、全程联动的应急协同体系。推动省、市、县级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机动指挥部标准化建设。推行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常态化联合值守,推动重点时段应急、气象、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合值守和会商研判。进一步规范灾害事故信息报送,拓宽多元信息获取渠道,严格落实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二)提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能力。优化应急指挥“一张图”,完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加强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预测模型应用,推动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部署。强化应急指挥数据跨部门、跨平台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推动应急指挥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应急指挥领域专家作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强化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支撑。

(三)强化应急指挥保障。夯实应急处置前突力量建设,强化区域协同保障,支持打造区域性保障节点,加强5G、卫星、单兵、布控球、便携基站等装备配备,提升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和信息回传能力。加强现场指挥、快速部署、后勤保障装备配备,提升现场指挥能力。强化综合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推动低时延、大宽带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部署,统筹全省多灾易灾区域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实施370MHz网络覆盖补点扩面行动,推动卫星电话、北斗终端、短波等通信装备应用,提升“三断”(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指挥通信保底能力。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和新产业新业态摸排,及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信用和其他必要手段,督促引导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二)严格源头管控。强化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论证,优化项目规划选址。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从严审批高风险建设项目,完善审查机制和审查标准。严格执行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健全新兴产业监管标准,建立动态准入机制。

(三)提升事故隐患排查质效。健全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严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地,提高企业自查质量和部门检查的专业性、穿透力,强化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企业的指导帮扶,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深查彻改、动态清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职工监督作用。

(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引导企业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辨识生产系统、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作业任务和人员行为安全风险。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治理,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强化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推广状态监测、预测性维护等智能运维技术,加强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功能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风险智能辨识、感知和管控能力。

(五)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考培分离”要求,加强取证人员考核。积极用好国家政策,支持化工等行业领域企业老旧落后工艺和技术装备设备淘汰更新,积极推广自动化控制、安全联锁、故障诊断、智能预警等技术装备,推动高风险岗位和高危工艺环节设备换新、机器换人、生产换线。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坚持精准施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一件事”全链条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及化工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等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论证国内首次使用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建立全流程监管工作体系,推进化工“一件事”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应用。以硝化、过氧化工艺为重点,持续强化高危工艺企业整治提升和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深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分级防控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化工领域“打非治违”。

(二)矿山领域。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加强重点矿山、尾矿库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强化水害、冲击地压、岩爆、火灾、滑坡、坍塌、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加快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张网”建设应用。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和高风险岗位机器人替代。有序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进符合条件的尾矿库闭库销号。

(三)工贸领域。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风险领域,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工贸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提高企业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水平。聚焦中小微企业,研究制定安全管理指南,培养安全生产专业骨干,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四)交通运输领域。强化“两客一危”(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深化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水运港口、寄递渠道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完善智慧监管、联合执法和应急处置协同机制,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五)建筑施工领域。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保温材料、施工现场高危作业和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六)燃气领域。推进燃气管道设施体检和更新改造,强化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治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加强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燃气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能力。

(七)消防领域。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小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校外托管机构、“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区域,完善监测预警和智慧化防控体系。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提升基层末端火灾防控能力。

(八)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储存等全环节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为,推动行业数字赋能和本质安全提升。

(九)渔业领域。加强渔船通导设备更新、渔港分类管理、船员安全培训和渔业安全联合执法,强化老旧渔船、异地停靠作业渔船等重点对象隐患排查,提升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安全能力。

(十)烟花爆竹领域。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

(十一)新能源领域。聚焦海上风电、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全风险识别、定级和防控机制。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应用,持续强化电力系统安全动态感知能力,构建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十二)其他行业领域。加强新业态、新模式、新风险分析研判,聚焦安全生产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一件事”全链条综合整治,强化穿透式安全监管,提升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质效,有效防范减少事故。

五、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与灾害治理,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应用,提高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会商研判、预案修编演练、综合救援救灾等协同机制。发挥行业部门专业优势,科学把握灾害防范规律,强化统分结合、防救一体,优化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救灾救助工作环节,推进全流程防范应对,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推动行业部门优化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在多灾易灾区、人口密集区等关键地段加密布设监测设施设备,消除监测盲区。加强涉灾部门监测预警体系标准衔接和数据共享,提升多灾种、灾害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群测群防机制,强化小水库、偏远山区和夜间强降雨监测预报。完善洪涝灾害高等级预警“叫应”和短临预警紧急发布制度,推动预警信息精准直达,支撑防灾避险行动。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应用机制,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三)加强灾害源头治理。实施“三高一低”(高风险、高致灾、高灾损、低减灾能力)地区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支持中高风险地区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洪涝、地质、地震、气象等灾害风险评估。优化灾害防治空间格局,引导医院、学校、养老院和居民聚居区合理选址。推进河道治理,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安全鉴定,对病险水库、水闸动态实施除险加固。加快沿海防潮、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山洪沟治理。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分类治理,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和基础设施抗震加固,加强重点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四)打造安全韧性城乡。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风险监测预警和韧性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提升行动,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和危旧房等更新改造,强化超高层建筑安全防控能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削坡建房与自建房边坡风险管理。推进城乡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加强河道和平原涝区治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提升城乡内涝防治能力。

(五)加强主要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提高水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加强主要河流河势变化和工程出险情况监测,编制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培育,健全动态风险研判机制,精准前置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提高森林火灾防范应对能力,加强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应用,构建森林火险预测模型和多源立体监测网络,完善预警监测与火场数据支撑体系,提升智能化、机械化灭火装备应用水平。提高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构建多灾种场景训练区,强化狭小空间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等实战技能,推广轻量化遥感灾情速报、无人机搜索、多模融合生命探测等装备实战应用。加强极端、复合灾害防控,强化耦合、链生灾害场景应急准备,提升巨灾场景认知和预判能力。

(六)提升灾害救助水平。完善落实灾情统计调查、救灾资金管理、集中安置场所建设、自然灾害救灾捐赠等制度机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比武竞赛,鼓励为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防护装备和通信设备,宣扬培树先进典型。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救灾款物发放、卫生防疫及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实战牵引,强化应急准备和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构建专常兼备、反应灵敏、联动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质效。

(一)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制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事件处置类、应急保障类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强预案库管理和数据信息共享共用。组织多部门、跨区域综合联演联训,通过“双盲”演练、桌面推演和实战拉动演练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训练,强化演练复盘,提升快速响应与实战处置效能。加强极端灾害事故场景下新质救援能力演练,推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战法应用。

(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优化应急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和布局,强化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专多能”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补充建设专业队伍。加强省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提升实训和物资仓储水平。加强海上搜救力量建设,搭建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指挥平台,积极申请建设国家海洋灾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推进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标准化仓库建设。支持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及应急志愿者队伍发展,组织开展分类分级测评,完善救援现场协调机制。

(三)加强先进装备配备应用。聚焦“三断”极端场景,加强大型特种装备配备,推动市、县级应急救援装备更新升级。加快发展航空救援能力,建立与地面救援队伍联勤、联训、协同救援机制,推动“站队库”一体化建设,完善航空场站、停机坪、起降点布局,扩充救援机队,优化机型配备,积极争取国家大载重、固定翼飞机在山东部署。提升智能感知、无人救援和航空救援等技术装备实战应用能力。构建装备效能评估体系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多灾种、全地形救援适配能力。

(四)加强综合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布局,推广统一标识和智能化仓储设施,推进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中风险以上地区储备满足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其中政府实物储备不低于50%;在灾害易发多发、保障难度大地区,做好重要应急物资前置储备。完善储备物资到期处置制度,推动建立存储轮换机制。强化全省应急物资统筹,推动建立区域协同、政社协同、军地协同保障机制。优化供应链,推动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建设,健全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机制。分级建立应急物资保障队伍,提升应急物资快速投送能力。

七、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筑牢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防线。

(一)完善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责任落实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明确应急管理基本履职事项和配合履职事项,将应急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范围。加强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强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统筹,因地制宜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消防一体化建设,完善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

(二)提升基层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安全风险早期识别和信息报告机制。加强监测预警,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预警—叫应—反馈”机制落实。聚焦“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地等薄弱环节,统筹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

(三)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专兼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实现全省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应急救援站全覆盖。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基层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卡。常态化开展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实战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乡镇(街道)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应急先期处置能力。

(四)提升基层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吸纳社会人员参与基层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加快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建设,在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配备通讯报警、生活保障、发电照明、救生防护等必要物资装备,完善应急征用补偿和快速调拨机制。强化预警响应和应急救援力量前置,确保红色预警地区核心资源前置至县级并向重点乡镇延伸。推动智慧应急与基层治理融合,推广“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提升极端状态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八、构建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应急管理科创机制和平台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加快应急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推动应急产业发展,为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健全应急管理科技平台培育、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高层次应急管理专家资源,组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联合体。实施“雁阵行动”,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引导各方要素资源联合开展应急管理关键技术和装备等研发应用。

(二)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开展“人工智能+应急管理”创新应用行动,依托“久安”大模型和省级政务大模型,赋能“安全生产一网通”“应急指挥一张图”业务平台,推动形成部省统建能力、市县差异开发、协同创新应用工作格局。深化数据汇聚共享服务,构建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管理体系。推动多源数据融合,探索开发风险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辅助决策模型,提升安全风险综合态势感知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

(三)加强应急装备升级。建立应急关键技术装备常态化供需对接与孵化培育机制,推动装备研发与一线应用深度协作。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装备深度融合,健全应急装备谱系,完善应急装备配备标准,构建智能化、系列化、标准化应急装备体系。支持应急装备中试基地建设,鼓励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四)推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推动“两重”“两新”背景下重点领域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备更新,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应急装备产业创新生态,优化应急产业布局,培育专精特新应急技术装备企业,推动关键核心应急技术和装备国产替代。支持安全应急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完善产业、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助力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和人才队伍保障

(一)健全法规规章标准。推动修订《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推动制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快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深化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立法研究论证,推进应急管理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完善全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急需短缺和重要领域标准。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依规采取“一案双罚”(查处同一违法案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既处罚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又处罚负有责任的个人)、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格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科学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参考标准,加强执法系统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加强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适时修订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

(三)强化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必修内容,分层分类开展专项培训。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储备培养复合型应急干部,持续补强基层应急、科普和科创人才力量。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干部实战练兵,搭建实战锻炼平台,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建强用好齐鲁应急人才库,制定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通过定向培养、精准引才,拓宽人才供给渠道。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校地、校企协同育人,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

十、推进公共安全社会共治

坚持以社会力量参与为支撑,发挥多元主体协同优势,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群防群治,构建公共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一)强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环境。开展“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等安全教育活动,打造“全民安全公开课”品牌。将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支持各市、县(市、区)整合公园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资源,建设安全科普体验馆和应急实训基地,鼓励公众参与应急演练和情景体验。

(二)积极发挥政策性保险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理赔、事故预防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作用,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保险机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多方协同机制,协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监督评估机制,加强事故预防服务质效监督。在非高危领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继续实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更好发挥保险机制在保障受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十一、保障支撑

各市、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推动规划各项任务高效落实,加强资源统筹和集约利用,更好支持规划重点任务实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省应急厅牵头推动规划落实,健全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调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成效。